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残疾人轮椅舞蹈项目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康复健身指导需求,更好的向基层普及推广残疾人轮椅舞蹈项目,提升残疾人轮椅舞蹈项目裁判团队的执裁能力,培养具有执裁能力的轮椅舞蹈项目裁判员人才队伍。经研究,拟于2024年9月10日-14日举办2024年全国残疾人轮椅舞蹈项目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指导单位: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残疾人体育协会

协办单位:待定

二、时  间

2024年9月10日至14日(共计5天)

报到: 9月10日全天

离会: 9月14日12:00后。

三、地  点

广东省广州市

四、内  容

本次培训班将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

(一)裁判理论

(二)规则与规定

(三)Kv系统概念

(四)Kv系统规则

(五)拉丁舞技术教学及实践

(六)标准舞技术教学及实践

(七)轮椅技术教学

五、学员推荐

(一)推荐办法

由培训涉及各省(区、市)残联、残疾人体育中心、残疾人体育协会负责学员推荐工作。

(二)推荐范围

1.从事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工作的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

2.基层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专门从事舞蹈类或轮椅舞蹈项目教学及训练工作的教职人员;

3.承担本地区残疾人轮椅舞蹈项目赛事或培训等相关活动的训练或执裁人员。

(三)推荐资格

1.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讲解能力和体育运动能力;

2.学员应具有舞蹈类运动教育、指导工作经历,建议具备体育舞蹈一级教师、裁判员资质,或具有体育舞蹈(轮椅舞蹈)赛事、活动相关经历。可经常在基层社区或残疾人相关服务机构中从事残疾人健身指导教学的一线服务和教职人员,基层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可优先推荐;

3.学员年龄应在25-50周岁之间;

4.身体状况适合参加培训的健康要求。

(四)名额分配

1.有全国残疾人轮椅舞蹈比赛参赛经历的省份推荐名额不少于2人:

2.无全国残疾人轮椅舞蹈比赛参赛经历的省份推荐名额不少于1人;

3.报名截止后,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各地名额分配数量。

(五)相关要求

1.各地应加强对本次参训项目学员推荐工作的重视程度,本着积极推动我国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发展,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原则,促进本地区残疾人轮椅舞蹈项目普及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参训学员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2. 学员推荐要与本地区、本机构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工作开展和轮椅舞蹈项目发展建设相结合,积极发挥培训实效

3.学员须自备体育类服装及学习用具,并于报到时出示近一年内二级以上(含)医疗机构体检证明件(需包含体检机构确认正常的心电图报告)。培训期间学员不得饮酒、擅自请假,因参与培训活动而产生安全风险及责任由参训学员自行承担;

4.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购买保险,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因故无法按时报到或临时无法参训,须提前告知主办单位,并提交所在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需盖单位公章);

5.参训学员需自行订购返程车(机)票,会务不提供购票服务及市内接送站服务;

6.请各省(市、自治区)级推荐单位于8月23日16:00前将加盖公章的“2024年全国残疾人轮椅舞蹈项目裁判员培训班人员推荐表”(附件)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逾期不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

7. 请各省(市、自治区)残联、残疾人体育中心于培训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合格的学员信息录入康复健身体育服务平台(https://service.cdpf.org.cn/),等待统一审核归档。

六、经费说明

1.参训学员往返交通及保险费用由推荐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食宿费及培训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2. 超编人员参训所需费用由推荐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主办单位联系人: 闫立春

电话: 010-80471828

电子邮箱:qtta@caspd.org.cn  

(二)会务联系人:李诗 

电话:020-83801523、13178868415

附件:2024年全国残疾人轮椅舞蹈项目裁判员培训班人员推荐表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24年 07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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